工程建設項目合同變更的情況有哪些?工程合同變更程序是怎樣的?-全球快消息
2023-06-19 11:28:39 來源:法制法律網
影響工程合同變更執行的因素一般有:
1.業主新的變更指令,對建筑的新要求。
2.由于設計人員、監理方人員、承包商事先沒有很好地理解業主的意圖,或設計的錯誤,導致圖紙修改。
3.工程環境的變化,預定的工程條件不準確,要求實施方案或實施計劃變更。
4.由于產生新技術和知識,有必要改變原設計、原實施方案或實施計劃,或由于業主指令及業主責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變。
5.政府部門對工程新的要求。
6.由于合同實施出現問題,必須調整合同目標或修改合同條款。
二、工程合同變更程序
工程合同變更程序如下:
1.變更的提出。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理人認為可能發生通用條款約定變更情形的,可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意向書;承包人收到監理人按合同約定發出的圖紙和文件,經檢查認為其中存在合同約定情形的,在14天內向監理人提出書面變更建議。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書面建議后,應與發包人共同研究,確認存在變更的,應在收到承包人書面建議后的14天內做出變更指示。經研究后不同意作為變更的,應由監理人書面答復承包人。
2.變更指示。
變更指示只能由監理人發出。找法網提醒大家,變更指示應說明變更的目的、范圍、變更內容以及變更的工程量及其進度和技術要求,并附有關圖紙和文件。承包人收到變更指示后,應按變更指示進行變更工作。
三、工程建設項目合同變更的通常情況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變更的通常情況有:
1.發包人為改變使用功能或基于客觀條件等所提出的工程變更;
2.承包人鑒于現場情況的施工條件或遇到不可預見的地質情況等而提出的工程變更;
3.第三人出于相鄰權而提出的工程變更;
4.設計單位為了修正或完善原設計而提出的設計變更。